省律师协会建立会长、副会长工作联系点制度
为改进工作作风,加强对地方律协工作的指导、服务与沟通,近日,省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,决定建立会长、副会长工作联系点制度。
该制度明确,省律协会长、副会长每人定点联系两个市律师协会(省直属分会),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、指导工作不少于两次。主要任务:一是宣传贯彻司法部、全国律协、省厅、省律协关于律师工作的重大工作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,通报省律协重要工作安排和要求,抓好督促落实;二是开展调查研究,把握律师及行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;三是围绕全省律师工作发展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,解决突出问题,搞好协调服务;四是及时总结和推广联系点工作经验,发现典型,以点带面,指导全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;五是广泛听取、主动征求基层对省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着力解决涉及全省行业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努力改进省律协工作。